黑龙江省加强银税互动——惠企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黑龙江省加强银税互动——
惠企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进入12月份,黑龙江黑河港务局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一派繁忙景象。大型集装箱密集进出,满载煤炭等货物的重型卡车往来穿梭、有序作业。
“今年公司共收到留抵退税款373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黑河港务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波介绍,公司利用这笔资金改造了港口作业设备,筹资建造了3艘驳船,提高黑河港的作业能力。
今年,黑龙江省推出“稳经济50条”政策措施,把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放在第一条。目前,黑龙江省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达206.2亿元、惠及28751户企业,户均退税达71.7万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据全省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前10个月,全省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5%,稳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巩固。
为进一步加大惠企力度,黑龙江省对各类企业缓缴的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保费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于我们这样用工量大的企业来说,社保费缓缴政策给了企业一段缓冲期。”齐齐哈尔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堵留柱表示,截至11月末,该公司共缓缴社会保险费170余万元,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能力。
为解决企业资金难题,黑龙江还加强银税互动,由黑龙江省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面向诚信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黑龙江省税务局银税互动平台上线以来,线上合作银行已扩围至16家。“通过银税互动,为我们解决了资金难题,公司发展的信心更足了。”黑龙江省安嘉乳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晓丽收到160万元纳税信用贷款后激动地说。
前11个月,黑龙江省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渠道累计获得信用贷款94亿元,同比增长100%,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发挥了激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双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税务部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办税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网上掌上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魏哲说,全省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黑龙江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快准稳好”落地落实,让更多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本报记者 吴 浩)
积极创新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
作者:王欣
据报道,2022年国内有7个城市GDP总量进入2万亿俱乐部,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苏州和成都。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城市不仅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城市在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比如,江苏省苏州市的开发强度高、资源约束紧、转型任务重,以占全国0.09%的国土面积创造出了全国约2.1%的经济总量,而且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态势。究其原因,就在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做好了经济与生态的“双面绣”。近年来,苏州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4.7万余家,为引进高产出、低污染的项目腾挪了发展空间,抓住治污攻坚与高质量发展互促互利的契合点,形成了一招多赢的局面。
实践证明,在引领、优化和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有力的抓手,也是重要的推手。关键是务必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研究、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手段和途径。
首先,增强系统观念。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不能局限于传统思想上的污染防治工作。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多重目标中寻求最佳平衡点,既要“清澈见底”也要“鱼翔浅底”,既要“源头治污”也要“源头清洁”,既要“降碳”也要“增汇”。因此,要认识属地生态环境自然禀赋优势,也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扬长补短,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宏观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力度和速度。
其次,强化攻坚意识。当前,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有的人思想认知上还不够全面深刻,甚至仍有误区,而且现实工作中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矛盾。加上治污攻坚的成效尚不够稳固,在推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仍有不少难关要过,因此,务必保持战略定力,面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更新换代等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要统筹各部门政策和力量,密切协同。该依法倒逼的绝不后退一步,该帮助优化的要主动上前一步,该鼓励引领的要争取先人一步,确保步步为营。
第三,突出创新思维。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做法可供参考和借鉴,况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同,面对的形势和问题也各有所异。因此,务必结合实际,根据属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情况新特点,适时更新理念、创新思维,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保护深度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新方式、新手段。比如,国家相继出台了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如果简单地照搬硬套,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等问题,这就需要各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举措,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王欣)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